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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卷阅读26(1 / 1)

彻底绝望了。 他绝望的不是纯阳之体难寻,他绝望的是,直到这一刻他才看清,原来他的主子……早已心存死志。 在王太医将这番话说明之前,他并不知道纯阳之体对王爷意味着什么,但王爷熟读百书,知医明武,当然知道纯阳之体能救他的命。可他非但没有敦促此事,反而早在三年前就下了令,将江湖悬赏令一应撤了回来,一张不留。 淩亭抱着最后一丝希望问道:“除此之外,还有别的法子吗?” 王太医遗憾摇头,道:“即便华佗再世,也无药可医。” 王太医走了,徒留淩亭失魂落魄地坐在廊下,久久不曾进屋。 他很想冲进去问个明白,问他为何有生机可觅却白白放弃,问他到底有什么苦衷,可他只是个下人,他什么也不能问…… 淩晴从院外走来,一眼就看见淩亭呆愣愣地坐在那里,她看了看紧闭的屋门,又瞧了瞧淩亭的脸色,当下就猜出王爷的状况不是太好。 她坐到淩亭身边,亲亲热热地挨着他的肩,佯装松快地撞了他一下,“哥,你看,下雪了!” 淩亭恍惚抬头,这才发现外面不知何时落了雪,他怔怔伸手,接住了一片雪花,脑子里却出现了过往的画面,他低声喃喃道:“我记得,王爷将你送到我身边的时候,也是个雪天。” “嗯。”淩晴仰头看着天,笑盈盈地说道:“大冬天的,我伺候的窑姐儿非要找茬说我没洗净她的衣服,所以罚我在雪地里洗衣服,什么时候洗净什么时候能回屋。可我洗了三四遍,她总说不干净。” 烂泥地里少真心,被生活逼做窑姐儿的,大多都是苦命人。可有的人命苦,就越发怜惜相同境遇的人;有的人命苦,却要捡个更苦的人来磋磨发泄;她遇到的,就是后者。 淩府被抄家后,男人被砍了头,女子和孩子被充了奴,而她被送到了官妓阁。若无意外,等她长到能开脸的岁数,就要拍出初夜,成为下一个花楼女子。 可被充奴的淩亭却因一身武艺被先皇看中,后又被当作礼物赐给了七王爷。 七王爷不仅开口求了先皇,免了淩亭的奴身,还允他回到师父那里继续学武。 做完这两件事,他还亲自去了趟官妓阁,将趴在雪窝里,撅着屁股洗衣服的小姑娘接了出来,一并送到了淩亭师父那里。 “主子来接我的时候,我还以为我被什么神仙选中了呢。他蹲在我面前,问我是不是淩家的小女儿,我说‘是’,然后他就把我抱进怀里了,他的怀里可暖和了,我都没问他到底是谁就跟他走了。一觉醒来,我就看到你了。” 淩晴轻轻勾了勾淩亭的尾指,道:“哥,我知道你想得总是比我多,我也知道你担心主子的身体。可人活着总要开心些的,你开心,主子见了也会开心的。” 淩亭吐出一口浊气,转头看向淩晴,狠狠揉了揉她的脑袋,道:“教育我的功夫,自己学着稳重些吧。” 淩晴的头发被揉乱,她尖叫一声,一掌劈向淩亭,却被淩亭闪身避开,短短几息,二人间的距离已拉开七八米。 伴随着屋外的嬉闹声,卧床已久的柳元洵终于睁开了眼睛。 网?阯?发?布?页?ì??????????n????〇????5???????? 第17章 床头密阁的药是有数的,用一粒就少一粒。前些日子为了救顾莲沼的命,用掉了一粒,如今还剩四粒。 要吃吗? 柳元洵有些迷茫。 这药,是为他看病的神医临死前送给他的。 他当时还问他,“你既然有救命的神药,为何不救自己的命?” 神医告诉他,“人不一定是寿数到了才会死,活着没什么意思的时候,也会死。” 他当时不理解,可到了现在,却隐约懂了。 听着窗外的嬉闹声,柳元洵默默道:还是先把命吊住吧,起码得确定刘三之死是否有隐情,还得安顿好淩家这对兄妹,再者……他还有母妃。 他拔开红布头,倒出一粒药丸,将它放入口中,慢慢嚼碎吞咽了。 ? 如?您?访?问?的?W?a?n?g?阯?F?a?布?Y?e?不?是??????ǔ???e?n??????Ⅱ???????????M?则?为?山?寨?佔?点 …… 顾莲沼回来的时候,柳元洵已经能坐起身自己吃饭了。只是经过这一病,本就孱弱的身体更加消瘦,穿着厚衣整个人也薄得像是一片纸。 柳元洵偏过头咳嗽了两声,抬手指了指身旁的位置,道:“坐吧。” 这屋子对顾莲沼来说有些过热,他脱了长衣还是觉得难受,但碍于自己是个哥儿,还是克制了一下,强行忍了。 他正要说自己的发现,柳元洵却推来一盘点心,道:“先吃点东西,喝点茶,垫垫肚子,晚膳就快好了。” 柳元洵不急,他就更不急了,正巧人饿得厉害,三下五除二就将精巧的梅花酥吃了个干净。 别得不说,单说王府的夥食,顾莲沼觉得自己嫁得还是蛮值的。 他和顾家没什么情谊,能被顾家认回去,全靠他自己谋划,顾大人被迫认了这么个儿子,自然心气不顺,将他好好折腾了一番。要不是顾莲沼借顾家势力傍上了锦衣卫指挥使,怕是会被顾家关在后院磋磨死。 自从入了锦衣卫,他就再也没回过顾家,吃住都在诏狱,一边上刑一边吃饭的时候也不是没有,夥食算不上好,和王府更是不能比。 糕点清茶一下肚,顾莲沼冰冷无情的脸上也多了点满足。 人家赏饭,他自然要回报,小歇之后,顾莲沼正色道:“王爷,刘三之死,确实是谋杀。” 柳元洵早有预判,可当心中揣测被证即时,他的心还是沉了一瞬,“你细讲。” “案发地经过了些伪装,乍一看,确实是谋财害命,可环境不对。”顾莲沼从杯里蘸了点茶水,在桌上画道:“这里都是密林,也是盗匪们打家劫舍的好去处,但刘三是个走江湖的老手,自然明白财不露白的道理,除了这匹马,他浑身上下没有任何值得被盯上的东西。但问题也出在这里。” “好马价贵,普通盗匪这辈子都不见得能拥有这样一匹快马。这也意味着,如果他们遇见的是骑马而来的刘三,他们压根追不上他。除非刘三下了马,在此暂歇,才能被他们摸到机会杀害。” 这番言论简洁明了,细致明晰,即便柳元洵没有去同埬县,也能凭藉他口中寥寥几句拼凑出事发经过。 他点了点头,目露认可,听得十分认真,“你继续。” 顾莲沼被他看得浑身不自在,偏头清了清嗓,而后道:“但我打问过,刘三曾在距离此地十几里外的驿站吃喝歇息过。” 一个领了事的杂役,在吃饱喝足之后,定然会加速赶路,断不可能像游玩之人般驾马踱行,也不可能在驿站歇过之后,又在小路上犯懒。而盗匪要想在林间小路逼停一匹疾驰而来的骏马,只能提前埋伏。 “要么有擅射之人将他在马上一击毙命;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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